恳求号为ZL8.9的“一种通明导电膜及其制作的进程”的创造专利于2013年获得授权,专利权人姑苏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国在微纳米范畴具有自主立异技能的代表性企业之一。针对本专利,恳求人于2014年05月16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恳求。经检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24621号无效决议,保持涉案专利权有用。

  涉案专利触及选用微纳米图形化和纳米压印技能成功完成量产大尺度通明导电膜的中心技能,供给了一种非ITO通明导电薄膜的新式制作办法,为专利权人在微纳米制作范畴的中心专利之一,是低成本制作大尺度通明导电膜范畴的一项重要技能打破。专利复审委员会明晰掌握创造本质,客观确定案子现实,精确适用法律和法规,作出保持专利权有用的检查决议。本案的审理关于我国微纳米制作范畴工业的未来开展具有极端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