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岛)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第10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浙江锐爽食品有限公司因食品抽检不合格被点名。
该抽检信息数据显示,标称浙江锐爽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锐爽食品”)生产的“润爽”黑凉粉(生产日期/批号:2022/7/12)(规格型号:100克/盒),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速食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本次抽检的这款黑凉粉铅的检测结果为1.33mg/kg。
据介绍,黑凉粉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可能是食品生产工艺流程中生产场所、加工设施中的铅迁移带入,使得终产品铅含量超标。铅对人体具有慢性蓄积性的危害,长期摄入铅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神经系统、造血系统、心血管系统和泌尿系统造成损害。
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相关的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为详细了解上述黑凉粉抽检不合格原因,产销数量,产品流向,有无消费者提出不良反馈,对不合格产品有无召回、下架等,中国质量新闻网尝试拨打生产企业浙江锐爽食品对外公开的联系方式,截止至发稿时,对方电话多次拨打未能接通。
公开信息显示,浙江锐爽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1080万人民币,营业范围涉及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食品制造;日用百货、化妆品批发、零售等。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浙江锐爽食品因生产质量不合格黑凉粉此前曾被处罚。
据信用中国,2022年7月12日,浙江锐爽食品生产了黑凉粉300盒(净含量:100克/盒),2022年10月13日,浙江锐爽食品将该黑凉粉销售给江苏省常州市天宇区天宁昊宇食品商行160盒,其余的140盒销售给了路桥浙东南副食品批发商业市场的商户,上述300盒黑凉粉共计销售750元,共计获利150元。2022年11月15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查,浙江锐爽食品生产的上述黑凉粉被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Q/ZRS0002S-2022要求。另查明:2021年12月14日,浙江锐爽食品因生产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和产品质量不符合产品注明采用的产品质量标准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被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过。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2023年2月20日,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浙江锐爽食品罚款5.2万元。